办事指南

专利优先审查办理说明

业务名称

专利优先审查

部门责任处室

专利代办处

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

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管理规定》

《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》

受理时间

工作日

8:30-11:30 13:30-16:30

遇有调整,提前公示

承诺时限

5个工作日内

办理条件

本市专利申请人

所需要件

1、申报人填写并打印的《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》(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://www.sipo.gov.cn/bgxz下载),请求书中应当全体申请人签章;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;

2、请求优先审查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优先请求理由说明文件;

3、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;

4、全体申请人身份证明(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身份证复印件,复印件应当由本人签字);

5、申请人是单位或者申请人是个人但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,应当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表格下载

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

复审、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

办理指南

业务成果

同意申请人进行优先审查的证明

咨询电话

022-23039867

受理级别

市级

受理地点

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

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1层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大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