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
专利权质押贷款指南

业务名称

专利权质押登记

部门责任处室

专利代办处

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

《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》

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管理规定》

受理时间

工作日

8:30-11:30 13:30-16:30

遇有调整,提前公示

承诺时限

7个工作日内

办理条件

中国人、中国企业或其他组织

所需要件

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,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:

(一)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;

(二)专利权质押合同;

(三)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;

(四)委托代理的,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;

(五)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
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,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。

 

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的,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:

(1) 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申请表;

(2) 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协议;

(3) 出质人、质权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;

(4)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
(5) 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原件。

 

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的,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:

(1)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;

(2) 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协议;

(3) 出质人、质权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;

(4)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
(5) 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原件。

表格下载

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

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申请表

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申请表

专利权质押合同文本

办理指南

业务成果

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、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通知书、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。

咨询电话

022-23039867

受理级别

市级

受理地点

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

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1层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大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