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
假冒专利举报办事指南

业务名称

假冒专利举报

部门责任处室

保护协调处

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六十三条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八十四条

受理时间

工作日830-11:3013:30-1800

承诺时限

7日立案,一般3个月内结案,经领导审批最长6个月结案

申请条件

1.有明确的行政相对人,包括有明确的行为人或者明确的地址。

2.有涉嫌构成假冒专利行为的事实。

3.属于天津市管辖区域。

4.假冒专利行为从发生之日起在2年内被发现;假冒专利行为又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从行为终止日起计算。

所需材料

1.《假冒专利举报书》;

2.相关证据材料。

办理流程要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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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指南

业务成果
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、《撤销案件通知书》

咨询电话

23039863

受理级别

市级

受理地点
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2层 保护协调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