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名称 |
专利纠纷的调解请求 |
部门责任处室 |
保护协调处 |
办理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六十条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八十五条 |
受理时间 |
工作日8:30-11:30;13:30-18:00 |
承诺时限 |
60日内结案,经领导批准,可以延长30日 |
申请条件 |
1.请求人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。 2.有明确的被请求人,有具体的请求事项和事实依据。 3.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,也没有仲裁约定。 4.属于天津市管辖区域。 |
所需要件 |
1. 专利证书 2. 专利权人主体资格证明 3. 《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》 4. 相关证明材料 |
办事流程要素 |
|
表格下载 |
有 |
办理指南 |
有 |
业务成果 |
《专利纠纷调解书》、《终止调解通知书》 |
咨询电话 |
23039863 |
受理级别 |
市级 |
受理地点 |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层 保护协调处 |
业务名称 |
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|
部门责任处室 |
保护协调处 |
办理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六十条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八十五条 |
受理时间 |
工作日8:30-11:30;13:30-18:00 |
承诺时限 |
6个月内结案。 |
申请条件 |
1.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。 2.有明确的被请求人。 3.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、理由。 4.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涉嫌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。 5.属于天津市管辖区域。 6.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。 |
所需材料 |
1. 专利证书 2. 专利权人主体资格证明 3. 《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》 4. 相关证据材料 |
办理流程要素 |
|
表格下载 |
有 |
办理指南 |
有 |
业务成果 |
《处理决定书》、《调解书》、《撤销案件通知书》 |
咨询电话 |
23039863 |
受理级别 |
市级 |
受理地点 |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层 保护协调处 |